关于做好2021年铜山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认定的预备通知
1、2021年度校本培训工作计划(需网报,截止2021年11月15日)。
个人参加的校级公开课、观摩课等或校级论文、课题获奖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盖章)
教师提供能够证明继续教育学时的证书等原始材料,论文需要原件,并提供知网等数据库网上打印页。学校依据《铜山区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实施细则》,予以初验并录入系统。特别强调:区级及以上培训已经全部列入系统,不要重复录入。
4、个人材料排放顺序:个人学时信息打印页、学时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佐证材料原件同样顺序排放。
5、全员教师的排放顺序:按系统中教师名单升序排列。
(一)和(二)中上报材料分别装在两个档案袋里,在档案袋正面和底口处都黏贴标有“XX学校2021年校本培训材料”和“XX学校2021年继续教育材料”的标签。
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2021年工作指南》
三、审核时间
现场认定:2021年12月上旬(具体时间待定)
四、学时认定整体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工作:进行2021年度校本培训工作计划网上申报。截止2021年11月底。
第二阶段工作:校本学时录入。在本校系统中,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第三阶段工作:其他学时录入。在本校系统中,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
第四阶段工作:材料报送审核及现场系统录入审验,2021年12月。
第二部分 学时认定
第九条 各级教师培训继续教育学时的认定。
㈠ 校本培训及其他培训。校本培训由学校按自然年度制定计划,并在年初报区教育局指定的机构审查批准后实施。未经审查批准的不予认定培训学时。校本培训按计划实施,学时据实登记,不低于36学时。由学校组织外出的培训,需纳入校本培训计划,认定为校本培训学时。
㈡ 区级培训。按年初制定的区教师培训计划开展各类培训,根据实际培训情况计算学时,集中面授按每天8学时认定。区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网络培训,未纳入相应级别计算继续教育学时的,区教育局可按该项目规定学时认定为区级培训,并纳入《系统》管理。
㈢ 区级以上培训。由区教育局相关部门组织,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所属职能部门要求参加培训,继续教育学时计算认定由组织单位具体确定 ,并纳入《系统》管理。
㈣ 其他培训。教师参加各类教研、教科研活动等按规定计算相关继续教育学时,并纳入《系统》管理。
第十四条 教师通过撰写论文、参与课题研究、出版教育专著、技术发明创造等形式开展教育科研活动取得成果的,认定为“其他培训学时”,学时登记在“其他培训学时管理”中。
㈠ 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刊物(具有ISSN或CN号,不含增刊、试题集、教参类)发表专业性或教育类文章的,或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论文大赛并获奖的,认定年度区级以上培训学时,按发表刊物级别每篇区级3学时、市级4学时、省级6学时、国家级8学时折算。独立出版专著(具有ISBN号,非试题集类)当年可折算16学时;
㈡ 完成校本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结题通过当年认定校本培训16学时。完成区市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研究,课题负责人在结题通过当年认定区级培训16学时(课题组核心成员有多人的情况下,只认定前5名核心成员)、省级及国家级认定区级20学时,认定时须提交立项和结题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不全、前后不一致的不予认定;
㈢ 教师获奖论文,按照获奖级别,每奖项按区级4学时、市级6学时、省级8学时、国家级12学时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