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经徐州市中职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具备中职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高 晶 彭春华 王利云 闫春英
现予公示。
如对以上公示的评审对象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徐州市教育局师资处(电话:83711587)、徐州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83714243) 、徐州市教育局职称办(电话:83753922) 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文章来源:】 【作者:xzb 】 【发布时间:2011-09-01】 【点击量: 】
公 示
经徐州市中职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下列同志具备中职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高 晶 彭春华 王利云 闫春英
现予公示。
如对以上公示的评审对象有意见,可通过书面材料或电话向徐州市教育局师资处(电话:83711587)、徐州市教育局监察室(电话:83714243) 、徐州市教育局职称办(电话:83753922) 反映。反映情况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以便调查核实。
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上一条:学校2011年下半年工作调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