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山中等专业学校考试要求及违纪处理办法
为严格考试纪律,端正考风,促进我校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现将我校考试纪律作如下规定:
1.教师应在考前认真组织学生复习迎考,不准在考试前有意向学生透露试题。
2.教师按要求认真监考,按时领取、收缴试卷。
3.教师按规定阅卷、登分、写试卷分析
4.学生在考试前十分钟进入考场,按指定位子入座,不得调换考场、座位,不得调换试卷,违犯者按作弊处理。
5.考试时有关教科书、参考书、作业本等,不得放在课桌内、课桌上,书写的有关用具如钢笔、圆规、三角尺等可放在课桌上。
6.试卷发下后,如有字迹不清楚的地方,可举手发问,但不得要求监考老师对试题作任何讲述或解释。
7.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如有作弊行为,除该科考试成绩作零分计算外,给予警告处分。
8.考场内,学生须服从监考老师的指挥,不得与监考教师纠缠,更不得无理取闹,违者从严处理。
9.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卷,草稿纸须保持完整,与试卷一起上交,监考教师有权拒绝拖拉不交试卷。
10.没一次考试成绩不及格科目在本学期内或下学期开学前补考一次,其成绩按及格或不及格登记,并著名“补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