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2014年6月14日上午,在我校七楼会议室,举行了校消防设施维保招标会,招标会由孟振中校长主持,区检察院、区教育局纪委、计建科和监察室的有关领导、以及我校总务处的同志参加招标会。
区检察院和局计建科的领导根据我校消防设施维修保护的实际情况,对参与招标的企业提出了要求。经过角逐,最后由徐州市铜山区佳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了“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文章来源:】 【作者:总务处 】 【发布时间:2014-06-26】 【点击量: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江苏省消防条例》,结合我校具体情况,2014年6月14日上午,在我校七楼会议室,举行了校消防设施维保招标会,招标会由孟振中校长主持,区检察院、区教育局纪委、计建科和监察室的有关领导、以及我校总务处的同志参加招标会。
区检察院和局计建科的领导根据我校消防设施维修保护的实际情况,对参与招标的企业提出了要求。经过角逐,最后由徐州市铜山区佳信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并签订了“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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