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江苏省铜山中等专业学校!
  • 校训:明德强技 行知合一
  • 校风:文明向上 勤奋有为
  • 教风:爱生善导 务实敬业
  • 学风:勤学善思 苦练巧干

双元制模式下企业的主体地位

【文章来源:】 【作者:zhw 】 【发布时间:2012-05-19】 【点击量:

摘 要:顾俊(GUDJONS)认为:在教学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学生的兴趣和以前的经历。在德国双元制模式下的职业培训过程中,更加注重学生的兴趣和实践能力的培养,让学生到企业真正面对客户,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进步。企业在双元制职业培训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而职业学校则处在从属或配合的地位。

关键词:双元制 企业 主体地位

2008年5月,在江苏省教育厅的安排下,我赴德国参加为期6周的培训,主要是体验德国双元制模式的教学过程。在德国期间,我参加了德国下萨克森州希尔德斯海姆市职业培训中心(BBZ)CNC的学习,并且参观了双元制职业学校,手工业协会信息中心和大众汽车公司等大型企业,聆听了德国专家针对双元制所作的报告,对德国双元制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特别是企业在双元制教育模式中的重要作用。

一、“双元制”职教模式的内涵

在德国,青少年一面在企业接受培训,一面在职业学校接受义务教育,这种形式的学习被人们称为“双元制”。“双元制”是学校与企业分工协作,以企业为主;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以实践为主的一种成功的职教模式。也就是说青少年在企业里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同时将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里接受专业理论和普通文化知识的教育,它是以培养专业技术工人为目标的职业教育培训制度。“双元制”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核心,它被人们称为德国职业教育的秘密武器。

二、法律规定了企业在双元制模式下的主体地位

两德统一后,仍实行原西德的教育制度。德国对教育的管理、监督、组织实施,主要采用立法的形式来保证。他们坚持依法治教,颁布了许多职教法规,形成了一套内容丰富、互相衔接、便于操作的法律体系,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德国于1969年颁布了 《职业教育法》,它包括职前和职后培训(继续培训和转业培训);对培训企业和受培训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培训机构与人员资格的规定;对实施培训条例的监督和考试;对职业教育的组织管理和职业教育研究的规定等。《职业教育法》对德国的职业教育起了极大的推动和促进作用。之后该国又相继出台了与《职业教育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诸如《企业基本法》、《培训员资格条例》、《青年劳动保护法》、《职业教育促进法》、《手工业条例》、《实训教师资格条例》等。此外,各部门、行业、地方也相继出台了相关的条例或实施办法,如由科教部、经济部等共同制定了《培训条例》,各州和有关行业也颁发了一些实施条例。因此,德国的职业教育在学校名称、培养目标、专业设置、学制长短、办学条件、经费来源、教师资格、教师进修、考试办法、管理制度等等,都有明确而具体的要求,同时还设立了一套包括立法监督、司法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在内的职业教育实施监督系统。使职业教育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依法治教,违法必究的法律体系;以法律形式完善了职业教育的管理和运行,确立了企业在职业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促进了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当然,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学校和办学单位有充分的自主权,政府一般不干预办学过程;对学校和办学单位做不了、做不好的工作,政府出面协调解决,贯彻了服务的宗旨。

双元制模式下企业的作用

职业学校

联合会

工业,商业,手工业,农业,公共行政机构,医院大约50万家企业,大约900家企业的职业培训机构,100万培训师

在德国的“双元制”教育中,企业培训起着主导的作用,职业学校只起着配合和服务的作用。长期以来,德国实施以企业培训为主,企业培训与职业学校教育相结合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培养了大批高质量的技术工人,在德国经济快 速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图1),企业要在职业学校招生前提供培训岗位,与学 图1 德国双元制职业培训体系

员签订“教育合同”,并且要积极投入,承担学员在企业的培训费用及学员在整个培训期间的津贴;学员学习期间不仅无需交纳学费,而且还能获取一定的工作报酬;此外,企业还要承担整个学习培训过程约四分之三的任务;企业在双元制职业培训中具有决定性作用,而职业学校则处在从属或配合方的地位;企业是职业教育的主体之一,利用现成的生产设备对学员进行技能培训。这样一来,职业学校无须建造庞大的教学车间或购置齐全的设备,大大减轻了政府的负担。当然,为了鼓励企业兴办职业教育,德国政府推出各种税收政策优惠,如企业用于教育的所有费用都计入成本。有些小企业如提供职业培训,还可向政府申请一定数额的补贴。职业教育的一个明确的目标就是要发展职业行为能力。“教育合同”反映的是在尊重学员兴趣的前提下,企业与学员签订的合同,是受法律保护的。也就是说学员在上职业学校之前,就已经了解了将来工作岗位的职责,范围,要求和性质。在职业教育阶段,企业更多的参与进来。在职业学校学习的三年中,第一学年,每周有三天在企业;后两年,每周有四天在企业。学员在企业期间,就是以一个工人的身份去面对客户,零距离地与岗位接触。通过三年的学习和锻炼,对工作岗位已经能够了如指掌,驾轻就熟。在三年里,企业对学员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双方都互相了解透彻,而到职业培训结束时学员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了。

三、双元制模式下企业的利益回报

德国在职业学校教育提出学习领域方案,是各州文化教育部门应对市场要求,调整职业学校教学目标、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以适应经济计划发展要求的重要举措。其基本动因在于企业发展对人才要求变化的驱动;其理论意义在于探索重构职业教育学的新理念,即突破职业学校以专业体系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法,实施以职业性任务和行为过程为导向的学习方法;其现实意义在于提高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的有效性,使职业学校教学进一步发挥好配合企业实践教学的功能。成功的双元制职业培训意味着企业可以直接获得未来的技能型员工;大大降低了调整人事方面花费的费用以及由于提高产品优等率而降低了生产成本。当然对于职业学校的学员来说通过2到3年的培训很容易从学校生活过渡到职业生活;对于国家和联邦政府来说则降低了职业培训的政府投入,保持德国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保证了社会的稳定和联邦范围内一致的技能水平。

、我国双元制教育模式的现状

我国的职业教育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发展起来的。改革开放20多年来,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中等职业学校教育的发展,在校生规模由200万余人增加至1300多万人,累计培养了4500多万名中初级职业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重要的人力资源基础。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大力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初步构建了初等、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并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的职业教育体系。在我国,强调职业学校教育的市场导向意识,也可称之为客户导向意识。职业学校应根据市场需求和客户意向来指导教学服务活动,以客户为中心确定学校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和教学手段;职业学校的教学活动,要力求取得各方面客户的信任和满意。职业学校要强化服务意识,要把学生作为客户之一,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这是职业教育“以人为本”教育的体现;另外职业学校还要把企业作为重要的客户,要根据市场需求和企业意向来改革教学服务活动。由此可知:我国的双元制教育模式颠倒了企业和职业学校的地位,忽视了企业在双元制教育模式下的主体作用。这就不难理解目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有岗无人,有人无岗”的奇怪现象了。我国职业教育对学生的培养,完全由学校和教师决定,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因此学生在学习过程中毫无动力可言。在就业过程中就显得很茫然;而企业也一直在抱怨招不到合适的技术工人。尽管我们培养出的学生也掌握了一技之长,也真诚地愿意找到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但是,在面试过程中,却不能适应企业的设备操作,企业的管理模式。尽管他们有较强的学习能力,能在较短时间内适应企业的一切,而由于企业需要的是能够马上顶岗的熟练的技术工人。在此过程中,职业学校也有满腹的委屈:我们想尽一切办法添置设备,克服重重困难,提高学生动手能力,费尽心思迎合市场的需求,到头来却招来企业的抱怨,学生的埋怨,领导的责怨。在这个培训,就业,招聘的链条中,究竟是哪儿出了问题?关键在于链条的终端---企业没有参与到学生培训的链条中来。可想而知,职业学校对学生知识与技能的培养只能是孤军作战。学校并不知道也不可能完全知道学生将来就业的企业是什么设备,企业需求什么样的技术工人,何种管理模式;一味强求学校去调查,了解,未免有点强人所难。企业这么多,设备种类又如此复杂,学校又如何能够做到未卜先知呢?----每一位学生毕业后会到哪家企业,干何种工作呢?而这由学校单方面是不可能完成的工作。一旦有了企业的参与,困难便会迎刃而解。而我们企业的招聘,有的就是看看学生的简历而一纸定终身;有的就是让学生到车间去现场操作,连给学生熟悉场地环境的时间都没有。当学生还没搞清楚方向的时候就被主考官下了最后通牒。这样的面试未免有点草率和失真。它不能反应学生的真实水平。而当企业参与到教育过程中以后,结果则会大相径庭。

五、我国职业教育从中可以获得几点启示

(一)相对于学校制职业教育,双元制职业教育更注重实践技能的培养并使之确切保证。这使得以培养生产第一线实际操作人员的职业教育真正成为受企业欢迎的教育。虽然我国目前非常重视学生实际操作技能的培养,但学校制的培养模式客观上使学生远离了生产第一线,而集中安排的生产实习又不利于学生及时将所学理论同实践相结合。

(二)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体制下,由于学生在特定的工作环境中学习,使得学生和企业有了更多的交流机会,大大降低了培训后失业的风险。“双元制”职业教育以极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缩短了企业用人与学校育人之间的距离。这对我国多年难以解决的对口录用问题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三)同我国现行的偏重系统理论传授的职业教育教学内容相比,以岗位要求为培训目标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更受企业的欢迎。以工人技术等级考核标准的要求为培养目标并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体系,应当是我国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

(四)由于跨企业培训中心具有其它形式无可比拟的优势,在前东德地区被越来越多地用来作为培训机构不足的补救措施。对于我国而言,众多的中小企业难以单独举办职业教育中心,因此,组织企业联合举办或者由行业主办跨企业培训中心将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发展职业教育的途径。

参考文献:

[1]德国国际培训和发展协会——InWEnT,支持进修活动的进修计划和学员教材,2008。

[2]Frank Bunning德国国际培训和发展协会——InWEnT,职业技术教育培训(TVET)中的行动导向教学法导论,2008。

[3]刘克勇译,德国职业教育及“双元制”发展简介[J],职教通讯,1998,(04)

[4]吴雪萍,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作者简介:张 伟 1971----- 中学高级教师,徐州市机电教研中心组副组长,已有多篇论文发表在《职业教育研究》、《中国科教创新导刊》等期刊上;具有“数控车床工”和“加工中心操作工”技师职业资格。主要研究方向为数控加工和职业教育课程改革。联系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中等专业学校张伟工作室 邮箱:zhangwei1395218@126.com电话:13952181730 邮编:22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