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会与人交往
是人生中的重要课程
保护“少年的你”
这些我们都要了解!
一、以下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
1、殴打、脚踢、掌掴、抓咬、推撞、拉扯等侵犯身体或者恐吓威胁的行为。
2、以辱骂、讥讽、嘲弄、挖苦、起侮辱性绰号等方式侵犯人格尊严的行为。
3、抢夺、强拿硬要或者故意毁坏他人财物。
4、恶意排斥、恐吓、威胁、逼迫、孤立他人,影响他人参加学校活动或者社会交往。
5、通过网络或者其他信息传播方式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散布谣言或者错误信息诋毁他人、恶意传播他人隐私。
二、发生校园欺凌我们应该怎么做
1、保持镇定。
2、求救,向路人呼救求助,采用异常动作引起周围人注意。
3、人身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试着通过警示性的语言击退对方,或者通过有策略的谈话和借助环境来使自己摆脱困境。但是不要去激怒对方。
4、在学校不主动与同学发生冲突,一旦发生及时找老师解决。
5、不管遭遇了怎样的恐吓,都要告诉老师和家长,不要自己承受身体和心理上的创伤。
不做受害者
(1)不携带较多的钱和手机等贵重物品,不公开显露自己的财物。
(2)前往厕所、楼道拐角或者学校附近巷子等校园欺凌多发地时尽量结伴而行。
(3)与同学友好相处,宽容、理性、平和解决矛盾,不采用过激方式。
(4)提升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平时加强身体素质训练,以便在危险的时刻进行自保。
不做欺凌者
故意殴打他人、暴力侮辱他人、暴力索取他人财物、故意非法伤害他人的行为有可能构成我国刑法中的寻衅滋事罪、强制侮辱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等。
不做附和者或冷眼旁观者
(1)拒绝煽风点火,拒绝成为欺凌者的“帮凶”。
(2)拒绝当事不关己的旁观者,适当对被欺凌者表达同情和关心。
(3)在能力范围内施以援手,帮助被欺凌者。
(4)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甚至报警。
三、我校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活动
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坚决遏制校园欺凌行为的发生,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增强学生法治观念,落实教育部防范学生欺凌工作的精神,3月21日,我校团委联合政教处一同开展“拒绝校园霸凌 关爱同学有我”承诺签名活动。教职工纷纷响应,率先垂范,做好“护苗人”。
同学们在横幅上郑重签名,表达了他们拒绝校园欺凌的承诺及建设和谐校园的坚定信心。
让我们共同努力
对校园欺凌说不!
愿所有青春都能被温暖对待!
撰稿:丁笳峰
审核:刘 岗